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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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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依法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部门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3、举报投诉将按有关程序办理,因保密需要不设网上举报投诉查询,如需查询请带身份证和举报投诉内容到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查询。
三、注意事项
1、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510130 举报电话:(020)66281222 举报邮箱:jjjcs@ 2、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3、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4、为了保障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 本网站限定每台计算机每天最多只能提交2封举报件。
中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